2、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97资源站与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股份有限97资源站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97资源站与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
3、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97资源站董事和监事候选人提名,应当严格遵循法律和法规与97资源站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4、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及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任免股份有限97资源站的高级管理人员。
5、股份有限97资源站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97资源站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97资源站与其他股东的权益。
6、控股股东和股份有限97资源站应实行人员与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分开、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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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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